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基地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实施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委员会确定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标准;实施基地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2、负责聘任副主任(副所长)、专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
3、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
4、负责向单位科研主管领导、单位主管领导及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根据基地工作的需要,设基地副主任一名。
基地主任: 辜向东
基地副主任: 李良炎
办公室电话: (023)65678600